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级别。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截至目前,已有31省市发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具体来说,明确表示一建对应工程师职称,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的省市有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等。而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个省市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职称是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一种。同时,多地已经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视同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