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级别。但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截至目前,已有31省市发文: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在这些省市中,有些明确表示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比如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等省市。
而在一些省份中,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这意味着即使二级建造师不属于职称范畴,在这些省份中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视同取得了对应的职称证书。这些省份包括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个省市。
综上所述,虽然二级建造师不属于职称范畴,但在一些省份中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视同取得了对应的职称证书。未来,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也将越来越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