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级别。但是,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前,已有31省市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在这些省市中,明确表示一建对应工程师职称,二建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有广东、北京、天津、山西等26个省市。同时,陕西、宁夏、甘肃、山西等12个省市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因此,在这些省市中,持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职称上也能获得相应的认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其他省市,二级建造师仍然是初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