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3-2025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专[2005]57 号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一2025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2 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5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项 ) 49 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增项)68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