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师是指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及实践经验,通过国家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二级造价师能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包括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建设工程的成本计划、资金计划、物资计划、人力计划等。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包括建设工程量的计量和清单编制,以及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的制定。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核算、审核和编制等。
二级造价师在执业过程中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秘密,正确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在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方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