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是指具有一定的工程造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在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以下是湖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申请者需要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初始注册申请表;
2. 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3.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5.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 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需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7.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二、初始注册有效期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需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三、执业印章
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形状统一为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5mm。执业印章内容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级别、姓名、执业印章编码、聘用单位名称、印章的有效期。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枣红色,造价工程师应按照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并注意妥善保管;
3.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初始注册,否则需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4. 执业期间,注册造价工程师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超出执业范围的活动。
以上是湖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详细介绍。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初始注册。同时,在执业期间需遵守职业规范,不得从事超出执业范围的活动,以保证工程造价活动的合法、准确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