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因此,对于二级造价师证书能否跨省使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进行判断。一些省份可能会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允许其他省份的二级造价师证书在本省使用。但是也有一些省份可能会要求二级造价师进行本省的职业资格考试,才能够在本省使用。因此,如果需要跨省使用二级造价师证书,最好在目标省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