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行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只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才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进行执业。申请注册的人员需要向聘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如果超过了申请期限,则需要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才能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初始注册申请表、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果是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聘用证明材料(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离退休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外国人、台港澳人员)。
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5mm。执业印章上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级别、姓名、执业印章编码、聘用单位名称和印章的有效期。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颜色为枣红色,造价工程师需要按照规定的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