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二级造价工程师5月12日10:00至5月24日24:00开放网上报名系统,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 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科目:
1.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对待,详见附件1。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以备考后现场核查时使用。
(六)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未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生,未毕业前的任职经历不得计入相关专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