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可知,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工作范围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的成本管理和编制相关文件。并未涉及司法鉴定的内容。因此,根据现行法规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没有资格进行司法鉴定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司法鉴定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技术能力。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才能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二级造价工程师不能进行司法鉴定工作,如果有相关需求,应该寻找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