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因此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想要全国通用还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按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的规定,跨省使用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有些地区可能会对其他地区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进行认可,允许其在本地区从事相关工作;而有些地区可能会要求持证人重新参加本地区的考试,获得本地区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在本地从事相关工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可以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使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例如,一些地区可以通过签署协议或者建立联网系统,实现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互认。这样,持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就可以在不同地区从事相关工作,提高了人员流动性和工作灵活性。
总之,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跨省使用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使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提高了人员流动性和工作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