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因此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想要全国通用还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这意味着考生获得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只在所在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有效,不具备全国范围内通用的资格。但是,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使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在其他省份也能够得到认可。
具体来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颁发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这意味着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有效性受到所在行政区域的限制。
然而,为了促进各地之间的人才流动和互认,各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这样一来,即使考生获得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其他省份并不直接有效,但通过跨区域认可办法,可以使得该证书在其他省份也能够得到认可。
总之,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具备全国范围内通用的资格。但是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使得该证书在其他省份也能够得到认可。因此,想要全国通用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