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报考公共营养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报考公共营养师需要通过参加培训学校或机构的培训,并由学校或机构申报,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达到60分以上即可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