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区的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与其他地区相似,主要包括工作年限、学历要求和培训学时等。根据规定,想要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要报考公共营养师,考生需要先参加培训学校或机构的培训,然后由学校或机构申报,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统一考试。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学习学时,并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需要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考生需要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只有在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中均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才能获得公共营养师证书。如果有一科考试得分不足60分,那么将视为不及格,需要重新申报补考。
以上是福建地区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有意向报考公共营养师的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