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区三级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如下: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报考三级公共营养师需要先选择一家培训学校或机构进行培训,并由该学校或机构申报,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统一考试。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学习学时,并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考生需要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规则者将取消考试资格。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都需要达到60分以上才能获得证书。如果有一科考试没有达到60分,则视为不及格,需要重新申报并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