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成为浙江地区的公共营养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公共营养师-四级:
1.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并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技工学校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应届生);
3. 取得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证书(包括应届生)。
公共营养师-三级:
1. 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包括应届生);
2. 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的,需经过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包括应届生)。
公共营养师-二级:
1. 考取三级证书后,医学、营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 考取三级证书后,非医学、营养学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考取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并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考取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5. 考取三级证书后,又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公共营养师-一级:
1. 考取二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2. 考取二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并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如果您想成为浙江地区的公共营养师,可以选择参加当地的营养师培训学校或机构的培训。完成规定的学习学时后,领取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证书。请在考试期间遵守考场规则,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如果有一科考试不及格,可以重新申报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