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初级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条件: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公共营养师初级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经验、完成规定学时数等要求。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报考者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膳食管理和配餐指导工作,以及对一般人群进行基本的营养知识宣教和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