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主要以笔试、机考等方式进行,考核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知识、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掌握程度。技能考核则通过笔试、机考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在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设计和评估、社区营养管理等方面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知识、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等。
技能考核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级别的考试而有所不同。四级/中级工技能考核主要包括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设计和评估、社区营养管理;三级/高级工技能考核主要包括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设计和评估、营养教育和咨询、社区营养管理;二级/技师技能考核主要包括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设计和评估、营养教育和咨询、社区营养管理、培训和指导;一级/高级技师技能考核主要包括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设计和评估、营养教育和咨询、社区营养管理、培训和指导。
公共营养师考试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