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养学会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没有补贴,但人社第三方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在部分地区是有补贴的。根据人社部门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公共营养师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根据不同的职业资格证书级别,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三级(高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是2000元/人,四级(中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是1500元/人。
申领补贴时,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补贴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申请人在申领前先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领方式和所需证件。
总之,公共营养师资格证在部分地区是可以获得补贴的,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