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区对于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领取补贴。具体条件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是不可以领取补贴的。
申领公共营养师补贴需要前往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山东地区的具体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因此申请人需要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