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公共营养师证书补贴:
1.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 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具体的申领流程如下:
1. 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公共营养师证补贴;
2.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办理。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需要申领浙江公共营养师补贴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