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补贴: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2、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人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各地申请金额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根据当地人社局的要求办理。山东省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希望广大公共营养师能够及时了解并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