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技能补贴政策是指根据一定条件和标准,对取得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提供一定金额的补贴。具体补贴条件包括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并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为三级(高级)和四级(中级),其中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四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不同工种、同一级别,较多一年可以补贴3次。补贴资金会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各地补贴政策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公共营养师技能补贴政策的实施,为持证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也鼓励更多人参与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和认证,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