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遴选公告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及以下职务和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二、公开遴选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遴选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旗)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