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有效期是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需要先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后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从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只要在5年内申请高级经济师评审且审核通过,就可以获取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师想要获得职称需要参加评审,但各地区的评审条件各不一样,以北京为例,评审条件如下所示:
1、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获得中级职称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5年;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10年;已获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之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3年。
考生参加评审时要以本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主。
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是由各地区自行组织的,故各地区的评审时间是不相同的,大部分地区的评审申报工作在当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结束之后进行,但也有少数地区在考试之前进行评审申报。具体的职称评审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高级经济师职称要通过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并通过考试后的评审方能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的步骤如下: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
参与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但缺乏专业类继续教育学分该怎么办?以下内容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若考生的继续教育学分不足,可以查看当地高级经济师评审的继续教育要求或咨询当地评审委员会,了解是不是有“积分抵扣”政策,通过其他方式抵扣继续教育学分。另外,若考生参与过会计、审计等专业的继续教育,同样可以向官网咨询是否能提供其他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