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师各专业考试及格分数统一为60分。自2022年度起,对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及格分数,各科及格分数为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试卷满分为100分。
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出的,根据《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得知高级经济师考试自2022年起,将会采用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达到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合格证明一般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2-3个月开始陆续发放,也就是在当年9月起领取,各地区证明领取时间不统一,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方式一般分为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许多地区两种领取方式都可以,但是有的地区仅支持邮寄办理,建议考生看清所在地区发布的合格证明领取方式,避免白跑一趟。
参加2022年湖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人员,进行评审程序请看以下内容: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据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及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是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相关职能职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尽早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三)评审发文。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前5个工作日报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资格审查、评审会议程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评审结束之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报人社(职改)部门确认发文。
高级经济师是需要发表论文的,各地的评审通知里都有针对论文做一定的规定。论文作为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必须要满足的条件,考生应该尽早进行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的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