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2023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2023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书预测将在9月份陆续进行发放,由于各地区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不一致,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一般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方法为现场领取与邮寄领取,现场领取需要考生持相关证件去到指定地址现场领取证书;邮寄领取需要考生登录所在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的证书邮寄系统办理。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分数线的考生,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从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时间内都是有效的。
在这里提醒广大考生,如考试结束够5年仍未领取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则会面临证书被回收销毁的后果!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可知,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将被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考生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时,也要注意自己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如考生有存在下面这几种情形的,则无法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通常来说,上面这几种情况是不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不过考生还应该以各地评审通知为主。
高级经济师职称需要通过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后并通过考试后的评审方能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的步骤如下: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