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试卷总分的60%,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通知,表示自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17项增至33项。且这些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这33项中包括经济(初、中、高级)、也就是说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合格标准为考试试卷总分60%。
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来负责制定出的,根据《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线有关事项的通告》,得知高级经济师考试自2022年起,将施行相对固定的合格线,全国统一合格线。
达到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及格线的考生,合格证明一般是在考试成绩发布以后的2-3个月开始陆续发放,也就是在当年9月起领取,各个地区证明领取时间不相同,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形式一般分为邮寄和现场领取2种形式,多数地区2种领取形式都可以,但有的地区仅支持邮寄办理,建议考生看清所在地区发布的合格证明领取形式,以免白跑一趟。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你们了解黑龙江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流程吗?以下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核查推荐、主管单位逐级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三)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设立推荐委员会,当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
(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发现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以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六)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将日常表现、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职称评聘相结合,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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