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通知,表示从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17项增加到33项。且这些考试合格分数线为试卷满分的60%,这33项考试里面就有经济(初、中、高级)、也就是说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合格标准为卷面总分60%。
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的,依据《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线有关事项的通告》,得知高级经济师考试自2022年度起,将会施行相对固定的合格线,全国统一合格线。
达到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合格证明一般会在考试成绩发布以后的2-3个月开始陆续发放,也就是在当年9月起领取,各个地区证明领取时间不同,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办理方法尚未公布,但根据往年合格证明办理方式情况来看,合格证明办理方式一般分为邮寄领取与现场办理两种。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对应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依照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 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属于省直部门、省属大型企业或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报送。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根据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也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
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高级经济师职称论文发表过程一般是写作——投稿——审核——录用——见刊。职称论文完成之后,就要开始选择适当的论文期刊,选择好期刊后,就向期刊主办方了解审稿周期、稿件排期、刊物安排,知道自己的文章大致可以在何时发表;论文通过初审后,期刊编辑会跟论文作者取得联系,按要求把修改电子版发回编辑部,进入用稿程序;投稿后被录用了的话,会有录用通知单给到论文作者,可以通过录用通知单查稿件;最后就是要多跟编辑部沟通进度,等待论文出刊邮寄。由于各地对于论文的评审要求一般是不同的,考生需注意自己所在省份评审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