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考试卷满分的60%,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公告,表示从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17项增至33项。且这些考试合格线为考试卷满分的60%,这33项里面就有经济(初、中、高级)、也就是说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合格标准为考试试卷总分60%。
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线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当前的市场需求和各地考试情形进行制定的,根据人社部新印发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公告,可以知道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之后可以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预计9月份发放。因每个地区合格证明发放时间略有差异,具体的发放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形式通常有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形式,多数地区两种领取形式都支持,但是有的地区仅支持邮寄办理,建议考生看清当地发布的合格证明领取形式,以免白跑一趟。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就能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对应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 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属于省直部门、省属大型企业或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报送。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执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照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也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
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各地职称评审的政策是不断变化的,申报人员很有可能会进入论文的误区,导致不能成功通过职称评审。下面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中比较常见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论文的题目太大
误区二:论文偏离自己的实际工作方向
误区三:文中看不到自己的观点
误区四:生搬硬套,没有亮点
申报人员在进行职称论文选题时,要注意从纷繁复杂的文献资料中,找出前人研究的盲区或者盲点,通过“捡漏”突出新创作文章的亮点,并不是盲目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