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社部发布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明确确定了高级经济师合格分数线是60分。当考生达到合格标准时就可以获取合格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高级经济师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依据我国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允许单独规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公告表明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是卷面总分60%。
达到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合格证明通常是在考试成绩出来以后的2-3个月开始陆续发放,也就是在当年9月起领取,不同地区证明领取时间不同,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高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方式:高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邮寄和现场领取。一般来说大多数地区两种方式都是支持的,但是有的地区仅支持邮寄的方式,建议考生了解清楚当地发布的证书领取方式,避免白跑。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及格标准的人员,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从考试通过那天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都是有效的。
考生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时,也要注意自身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如果考生有存在下面这几种情形的,则无法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般来说,上面这几种情况是不允许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不过考生还应以各地评审通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