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有效期是五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公告可得出以下结论:对高级经济师考试采用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满分是100分,及格分数是满分的60%,因此考试合格标准是60分。
个别地方会公布高级经济师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如果成绩达到了省内合格标准,那么也是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但需注意的是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生仅能参加本省的高级经济师评审,而且参加评审的机会仅有当年一次!如果考生错过或者未通过评审,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答辩的主要意义是审查文章的真伪、审查作者知识掌握的程序,审查文章是不是满足体裁格式,以求更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