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公告可得出以下结论:对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个科目合格标准是试卷总分的60%!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满分是100分,合格分数是满分的60%,故考试合格标准是60分。
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线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当前的市场需求以及各地考试情形来进行制定的,根据人社部最新印发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可以知道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部分地区会公布高级经济师考试省内合格标准,如果达到了省内合格标准,那么也是可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但是需注意的是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生只能参加本省的高级经济师评审,并且参加评审的机会只有当年一次!如果考生错过或者未通过评审,那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高级经济师评审答辩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在候答时可查阅自己准备的资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答辩结束后,安静撤离答辩现场,不得在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议论。
2、答辩时应当声音洪亮、思路清晰且有理有据,不可以与评委讨论跟答辩无关的话题;答辩过程中老师可能会发表自己的见解,考生原则上应当虚心接受,不要和老师发生激烈争辩。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难度高,除了高在各方面条件要求比较严格以外,还多了一个环节就是答辩环节,答辩环节与职称论文是息息相关的,也就是说,答辩是建立在职称论文发表之上的,许多职称申报者对答辩环节并不了解,答辩时过于紧张,其实大可不必,我们只要做到口齿清晰,语速适中,有理有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