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可知,2024年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10月8日开始申报,申报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10月25日16:00;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31日16:00。
高级经济师要取得职称要参加评审,那么,天津市2024年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范围有哪些呢?下列为各位考生解答疑惑。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本市经济系列职称评审。
(二)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本市经济系列职称评审。
2024年天津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具体步骤是:
(一)申报人网上提交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申报期间自行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根据本人申报需求选择相应专业和评委会,按照政策及评委会材料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账户进行审核。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和提交
1、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中的学历信息、资历信息、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历年考核信息等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
2、对审查核实无误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赞成票达到总人数50%及以上的,确定为本单位拟推荐人员。
3、用人单位对拟推荐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本单位推荐人员,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职称业务主管部门。
(三)??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和提交
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再次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人的劳动关系确认权属,确认无误后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评委会。
(四)评委会审核和接收
1、评委会对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申报和佐证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岗位数额是否符合要求等。
2、评委会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不满足申报条件的,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申报人;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提交材料不充分的,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后退回申报人,申报人应按要求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经用人单位审核并提交至评委会再次审核,直至评委会最终接收。
(五)报送电子材料
评委会审核工作完成后,各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委托评审函和报评人员名册,评委会下载带职称主管部门二维码的材料,并以此名单为准提交专家评议。
(六)组织专家评审
评委会对最终确认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排序,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在库专家召开本年度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进行材料审阅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出席专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为通过。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及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期并公布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八)获取电子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评委会将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高级经济师持证人员未来发展方向有不少,能在国企、民营企业、事业单位、银行、社会团体等行业工作。如工商管理考生能从事物流、电子商务、管理等有关工作,人力资源管理考生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事专员、人事经理等工作,考生能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