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可知,2024年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10月8日开始申报,申报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10月25日16:00;申报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31日16:00。
2024年天津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步骤为:
(一)申报人网上提交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申报期间自行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根据本人申报需求选择相应专业和评委会,按照政策及评委会材料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账户进行审核。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和提交
1、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中的学历信息、资历信息、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历年考核信息等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
2、对审查核实无误的申报人,用人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赞成票达到总人数50%及以上的,确定为本单位拟推荐人员。
3、用人单位对拟推荐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本单位推荐人员,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职称业务主管部门。
(三)??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和提交
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再次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人的劳动关系确认权属,确认无误后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评委会。
(四)评委会审核和接收
1、评委会对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申报和佐证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岗位数额是否符合要求等。
2、评委会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不满足申报条件的,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申报人;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提交材料不充分的,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后退回申报人,申报人应按要求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经用人单位审核并提交至评委会再次审核,直至评委会最终接收。
(五)报送电子材料
评委会审核工作完成后,各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提交委托评审函和报评人员名册,评委会下载带职称主管部门二维码的材料,并以此名单为准提交专家评议。
(六)组织专家评审
评委会对最终确认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排序,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在库专家召开本年度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进行材料审阅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出席专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为通过。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及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期并公布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八)获取电子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评委会将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想要参加2024年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朋友们,《天津2024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已发布,根据通知可以知道,天津2024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继续教育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96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3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4学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需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填报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高级经济师持证人员发展方向有不少,能在国企、民营企业、事业单位、银行、社会团体等行业工作。例如工商管理考生可以从事物流、电子商务、管理等有关工作,人力资源管理考生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事专员、人事经理等工作,考生能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