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与高级经济师评审类似,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以下是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
一、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或者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二、任职条件
需要具备副高级经济师的任职条件,包括熟练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能够为企业和政府等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三、业绩成果
需要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比如主持或参与过企业的财务管理、投资决策、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
四、学术成果
需要在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比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参与省(部)级课题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副高级经济师评审也需要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评审由各省独立执行。参加副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副高级经济师职称。
以上是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评审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别,请以当地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同时,在准备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需要注重积累实践经验和学术成果,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