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经济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是各省自行组织的。不同省份的评审条件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评审条件请以当地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等级和资历条件不同,对职称评审的要求也不同。例如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者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任职条件
需要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同时,需要具备制定经济活动方案的能力,能够为各类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指导。还需要具备经济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能力,拥有参与重点项目的工作经验等。
三、业绩成果
在获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在工作业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比如主持或参与各类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在工作业绩和为国家纳税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在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学术成果
在获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需要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或者在经济改革、经济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获得了省(部)级颁发的奖项等。
总之,要想申报经济师副高级职称,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全面掌握经济相关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并在工作业绩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并通过评审后,方可获得该职称。具体评审细则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