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四川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2023年四川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经济师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4年1月8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申报网址为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 103 203 218 251:8081 zcpsqd )。
一、2023年四川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经济师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申报地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2023年四川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经济师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逐级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省高评办(破格申报人员需同时提交《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其余佐证材料不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报送材料,需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用320元/人(其中含答辩费80元)。
(三)网上申报材料通过省高评办审核后,申报人员可采取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账户名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账号:440220700902491040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转账时请务必备注申报人姓名及内容,如:张三(评审答辩费),并保存好截图,答辩当天签到处可开具发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参评资格。
(四)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六)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4年1月8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七)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