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申请参加副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会计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此外,申请参加副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需要注意的是,所述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经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此外,在组织副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情况,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应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而其他人员则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都需要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