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成绩有效期是指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并达到国家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评审有效的时间。根据各省市的具体规定,一般为3年内有效。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以依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备案。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取“考评结合”的制度,考生先要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考试后,考生需要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评审。评审需要考生准备评审资料,各省市要求不一样,准备好后将评审资料送到指定部门,在初审合格后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将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存在疑问,可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由各市会计考办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当地财政局或网校信息,根据当地政策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