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山西会计之星发布了《关于山西省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2024年山西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1月5日至1月26日。
上述公告中关于2024年山西高级会计师考试安排详情如下: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 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
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③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还应符合我省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事项
1.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统一在太原市参加考试。
4.本通知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5.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方式
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五、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8: 30- 12:00进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六、考务日程
(一)高级资格
1.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我省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 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2024年4月17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2024年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过程中,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值班工作,并及时向省考办报告相关情况;考试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及时向省考办报送考务工作情况。
4.2024年5月31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汇总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
5.2024年6月12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全省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6.2024年6月21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服务中心及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7.2024年7月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服务中心可向其提供考试科目的明细分值。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将全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省考办。
七、其他要求
(一)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应按统-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与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将实现数据共享,考生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将对应关联至报名系统。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完成对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本市会计人员的审核工作,以免延误考生报名。考后将不再开展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
(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我省2024年度各项考务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考办报告有关情况。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