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考试设有四个科目,分别为: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的熟悉程度。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应用能力。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试卷满分的60%。
自2021年度起,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即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满分150分,合格分90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满分120分,合格分72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满分120分,合格分72分。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满分120分,合格分7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