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师执业范围
1. 结构工程设计。
2. 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
3. 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
4. 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5. 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不受项目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仅限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下或工业小型项目。
注册结构工程师岗位职责
1. 负责勘察分承包方的选择,考察工作。
2. 负责勘察治理工作。
3. 负责勘察成果的评审与确定。
4. 负责结构专业组设计治理工作。
5. 参与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协调解决其它专业问题,控制钢筋和砼用量,提出优化意见。
6. 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参与对施工单位承建资格审查,审核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和落实措施,协助确定中标单位。
7. 参加施工图会审,审查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基础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跟踪检查基础、主体结构的工程质量、参与解决施工中碰到的技术难题、对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配合有关专业,协调解决。
8. 配合公司有关部门选定钢材,水泥及构配件材料。
9. 负责施工中的结构设计技术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