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有效保证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中心制定了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管理规定。根据规定,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即“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即“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否则将失去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为了满足监理工程师执业的不同需求,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考试时应仔细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和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或合格证明。以上是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考生们在备考和考试中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