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报名要求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具备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备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具备高等师范专业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资格要求
1. 笔试和面试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合格。
2.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 符合规定的认定体检要求。
4.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所需材料
1. 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原件。
3. 由本省指定体检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 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
5. 根据情况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居住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等。
以上是贵州省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