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不同类别。
其中,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和中职文化课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
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其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
笔试科目的题型包括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活动设计题等,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及格。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报名后不能更改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