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教育层次和学科领域的教师岗位设置,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科目。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2. 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 中学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 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5. 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6.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面试科目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情境分析等内容。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以上是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的基本情况,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报考岗位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