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科目。笔试科目根据教师所申请的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
幼儿园的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的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专业课的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面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师资格证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