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一般为每年春季和秋季,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一般情况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有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机会,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部分地区一年只有一次认定,部分地区一年安排三次认定)。
一般春季报名时间为3、4月份,秋季报名时间为9、10月份。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需要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各省认定具体时间不一样,具体时间以本省认定公告为准,认定时间不能更改也不能推迟。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人如果错过这次的认定时间,选择下次认定即可。但是如果错过3年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会,那就要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