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多个科目。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2.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 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 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5. 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6.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 科目一《综合素质》
- 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